为创新和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产业和放大效应,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县创新创业领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科技、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助推安吉县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根据《安吉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基金方案”)(安政发〔2020〕25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现拟征集设立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高端装备制造子基金一期(以下简称“子基金”),申报指南如下:
一、产业基金合作模式
(一)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通过母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方式与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或入伙子基金,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形式,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人(LP)或股东的身份出资。
(二)子基金总规模2亿元,合作基金管理人1家。产业基金原则上对子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规模30%。
(三)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每期出资款均是在其他非政府产业基金出资人全部完成出资后才实施缴付。
(四)子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基金方案》相关要求以市场化形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子基金返投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县产业基金实际出资金额的1.5倍。计算方式为:1、子基金投资安吉现有项目的,返投金额按子基金实际出资的1倍计算。2、子基金投资由管理人引进到安吉县落户项目的,返投金额按子基金实际出资的1.5倍计算;子基金投资项目未能引进至安吉县内,但是其安吉县外投资项目在安吉县内设立子公司的,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返投金额按子基金实际出资的1.5倍计算。①工业类企业前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②前3年平均纳税150万元以上。3、在子基金投资期内,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以下简称“平行基金”)在安吉县投资项目的,返投金额按子基金平行基金实际出资的50%计算;在子基金投资期内,平行基金将其在安吉县外投资项目引进安吉县内的,返投金额按平行基金实际出资的1倍计算。
(六)本基金必须注册在安吉县范围内。
二、投资方向和要求
子基金重点投资方向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制造、海洋装备制造、航空装备、卫星制造与应用等产业。基金不得投向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的相关行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除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须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符合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令105号)相关规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各级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手续;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总部)不低于1000万元,且均以货币形式实缴出资;
(三)管理基金实缴规模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六)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行业中具有一定的资源整合优势,熟悉产业上下游情况,具备将所投行业中相关项目导入到安吉落地的能力;
(七)最近三年以上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机构本身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各级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处罚的不良记录;
(八)若子基金管理人与申报机构不是同一人,则管理人必须为申报机构的直接控股关联机构,且须符合上述条件;
(九)子基金管理人在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
(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四、评审流程
申报截止后,产业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将对申报机构进行初审,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单位:
(一)对初审入围的机构名单,报县政府产业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时将委托第三方尽调机构对申报机构进行尽调,机构应积极予以配合完成;
(二)在尽调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经营风险、业绩虚假或未能按时补充相关尽调资料导致未能符合《管理办法》相关申报要求的,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第三方尽调机构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后,县政府产业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县政府产业基金领导小组决策,确定子基金管理人。
(四)评审结束后将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后续合作。
五、申报材料
热忱欢迎各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高端装备制造子基金申报。子基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请按照附件所列的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申报材料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六、受理方式
(一)报名方式: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受理时间: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均以收件时间为准(电子邮箱:1458955880@qq.com,邮件发送后请联系13385728189确认)。
注意事项: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寄送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楼二楼;收件人:陈俐玮;联系电话:15067286889。如快递邮寄材料请选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公司: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俐玮
联系电话:15067286889
2.公告单位: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2- 5668712
附件1: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之高端装备制造子基金一期申请表
附件2: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之高端装备制造子基金一期申报资料清单
附件3:安吉县绿色产业基金之高端装备制造子基金一期申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