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示范区、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0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