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
编号:信用修复2021-1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我办拟决定对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 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91330105574356866H)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安公办)罚字〔2016〕第01号,不良信息内容为:2016年12月30日,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因“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的行为,被处以人民币玖仟元的罚款。经审核,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今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我办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故拟同意该公司修复信用记录。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胡婷婷 联系电话:5318213
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