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新厂区4号组团改造工程澄清函
各投标人:
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新厂区4号组团改造工程澄清内容如下: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为建筑相关专业。
2、本项目原定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地点为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南湖公园边机关办公室4楼409会议室),现调整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经和已报名的投标单位确认,不作调整。
本次澄清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