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湖高禹村南湖小区综合服务站对外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受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对天子湖高禹村南湖小区综合服务站对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招租名称:天子湖高禹村南湖小区综合服务站对外招租项目
三、招租概况:
1.标的位置及情况:天子湖高禹村南湖小区综合服务站位于南湖小区内,毗邻天长大道亲子乐园。项目用地面积为 1246㎡ ,建筑占地面积为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679.97㎡ ,建筑密度为 30.82%,容积率为 0.55,绿地率20.6%。房屋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整体招租,期限10年,到期后同等条件优先续租。
2.租赁年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10年一签,定期10年时间,业主提供4个月(自达到交付标准后)装修期减免政策,前 5年租金以最终竞租价格为准,从第6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涨百分之三。
例如: 第6年租金为第5年租金*(1+3%);
第7年租金为第6年租金*(1+3%);
第8年租金为第7年租金*(1+3%);
第9年租金为第8年租金*(1+3%);
第10年租金为第9年租金*(1+3%);
3.标的经营范围:可用于餐饮、酒店、民宿、超市等商业打造,不允许经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4.招租底价:人民币12万/年,报价递增应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竞租价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5.竞租保证金:贰万元整。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7月17 日至2024年7月23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清水塘小区158-5号)报名,报名完成后即可领取招租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以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竞租会时间:
本次竞租会在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505会议室举行,竞租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竞租人须准时参加竞租会,采用密封暗投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七、联系方式:
1.招租人: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754200866
2.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0572-5219725 13385825058
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招 租 须 知
1、标的情况:
(1)标的位置及情况:天子湖高禹村南湖小区综合服务站位于南湖小区内,毗邻天长大道亲子乐园。项目用地面积为 1246㎡ ,建筑占地面积为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679.97㎡ ,建筑密度为 30.82%,容积率为 0.55,绿地率20.6%。房屋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整体招租,期限10年,到期后同等条件优先续租。
(2)标的经营范围:可用于餐饮、酒店、民宿、超市等商业打造,不允许经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2、竞租截止时间及竞租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以后拒绝参与竞租。
3、竞租地点: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505会议室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对未递交竞租保证金者,其竞租报价函将被拒绝。
竞租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 日16时00分,必须以竞租人的名义汇款,汇入以下账户:
开 户 名: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行天子湖支行
银行账号: 201000016076215
为了竞租保证金能及时到帐,建议各竞租人提早2-3天进行汇款。竞租保证金事宜具体咨询财务室。
竞租保证金缴纳后凭银行回单在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财务处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否则竞租资格不予认可。(财务联系方式:王会计13738228337)。
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人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5、本次竞租采用暗投方式,每位竞租人均应将报价函密封于信封或档案袋中,在竞租截止时间前现场统一递交。对于自然人竞租的未签本人名字并按手印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竞租的未加盖公章并签字的报价函,招租人不予认可。
本次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报价最高者为第一名,报价次高者为第二名,招租人应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人,如第一名放弃成交资格的,招租人可以确定第二名为成交人,如第二名也放弃成交资格的,招租人另行处置。
如报价相同时,原经营者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无原经营者,地方村民优先;若无地方村民或同为地方村民,按递交顺序抽签决定。
(1)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出席竞租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2)竞租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必须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出席竞租会议,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不按以上要求提交身份证明的,招租人不予认可。
6、本次竞租设有招租底价,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2万/年,报价递增应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竞租价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7、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10年一签,定期10年时间,业主提供4个月(自达到交付标准后)装修期减免政策,前 5年租金以最终竞租价格为准,从第6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涨百分之三。
8、租金计算方式:前5年租金以最终竞租价格为准,第6年租金为第5年租金*(1+3%);第7年租金为第6年租金*(1+3%);第8年租金为第7年租金*(1+3%);第9年租金为第8年租金*(1+3%);第10年租金为第9年租金*(1+3%)。
9、承租人的经营方式:不允许经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竞租人须在竞租报价函中写明场所经营业态,竞租现场,招租人有权事先审核各竞租人对本标的物的经营业态方式,经营业态不符合招租人要求的将被取消竞租资格。实际经营范围与此次承诺经营范围不一致的,视作违约处理。
10、合同签订时间:收到代理机构成交通知书后(以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11、租赁押金:无需缴纳。
12、租金的支付: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给招租人,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之后每年的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给招租人。
13、竞租注意事项:
(1)竞租文件和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请竞租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招租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招租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该认真了解查看本次竞租标的。在竞租过程中,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租标的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竞租须知的内容。
(2)承租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租标的,承租人如对所购得竞租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自成交之日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在竞租会开始时间止,竞租人少于3个的,招租人提出申请,继续竞租;在竞租会开始时间止,竞租人只有1个的,招租人提出申请,按协议方式与竞租单位进行协议谈判。
(4)新承租方应与原承租方协商处理原承租方遗留的资产及货物的处置(如有原承租方)。
(5)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