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JJT2021-1、AJJT2021-2”中更正部分信息情况的公告
我局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安集土让字(2021)第001号”出让公告,其中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第十条规划条件有所更正,现公告如下:
1、AJJT2021-1:原“建筑密度≥30%”更正为“不大于30%”,原“绿地率≤20%”更正为“绿地率不低于20%”。
2、AJJT2021-2:原“建筑密度≥50%”更正为“不大于50%”。
特此说明!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