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J2023J-22”部分信息调整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安土让公字[2023]11号”出让公告中,“AJ2023J-22”地块土地出让金约定付款时间调整为“按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50%,成交后一年内缴清剩余50%执行,但不得迟于预售。”
特此说明!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