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南北湖小学教学楼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南北湖小学教学楼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品符合办学的场地要求:室外面积4000多方,有利于开展户外教学;建筑物4层,面积2800多方,有利于开展室内教学;以上硬件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和设施配置。2、该采购品地处高禹城镇中心,交通便利,有利于开展上下学的交通秩序组织。综上考虑采购品的面积、地段以及交通位置在高禹集镇上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情形,适合单一来源采购。租赁期为3个年度。合同1个年度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采购人考核、验收的,在服务价格和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均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1个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考核、验收不通过的重新组织招标。租金预算价60万元/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美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 至2023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俞女士
联系电话: 13666515161
传 真: /
地 址: 安吉县天子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安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李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25807951
传 真: /
地 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