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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安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承诺入围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时间:2021/08/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一、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安吉县财政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安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AJCN2021-001 

四、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一)更正前:招标文件第7页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基本要求:

2、所有响应车辆实行公车公营模式,标项一9座(含)以下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标项二9座以上车辆使用性质须为“营运”并具有《道路运输证》(车辆使用性质以车辆行驶证登记为准);其中,响应方自有车辆(为响应方合法拥有,且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相一致)规模应在10辆(含)以上。

3、响应方须为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驾乘人员责任险,其中驾乘人员责任险均不少于100万元每人。除按国家规定投保的交强险外,响应方应具有风险控制措施,如向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其他险种、采用安全保障基金等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自保或内保,同时承诺按法律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4、响应方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监控设备,应具有数字化管理平台,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动态监管责任。

现更正为:

2、所有响应车辆实行公车公营模式,标项一9座(含)以下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标项二9座以上车辆使用性质须为“营运”并具有《道路运输证》(车辆使用性质以车辆行驶证登记为准);其中,响应方自有车辆(为响应方合法拥有,且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相一致)规模应在10辆(含)以上。

3、响应方须为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驾乘人员责任险,其中驾乘人员责任险均不少于100万元每人。除按国家规定投保的交强险外,响应方应具有风险控制措施,如向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其他险种、采用安全保障基金等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自保或内保,同时承诺按法律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4、响应方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监控设备,应具有数字化管理平台,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动态监管责任。

(二)更正前:招标文件第9页八、入围后的要求

1、入围供应商必须服从县机管中心的统一调度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对所提供的车辆须全额保险,加装GPS定位、行车记录仪等监管设备,同时指定一名协调人,具体负责入围后相关用车调度事宜。

现更正为:

1、入围供应商必须服从县机管中心的统一调度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对所提供的车辆须全额保险,加装GPS定位、行车记录仪等监管设备,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和服务热线,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外地企业须承诺入围后在安吉县内设立安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柜台,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开市场报价、服务承诺。

二、其它说明

1、因疫情反复,根据安吉县疫情防控办公室2021年8月1日发布的最新通知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2号)》,为保障人员安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现场提交全部改为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采购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邮寄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商会大厦A座8楼808室,收件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572-5129121),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813日上午09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入围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中心不组织供应商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等活动,开标当天的授权代表须保持电话通畅。

2、参加本项目开评标的人员,在开标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请前来参加开评标人员自备口罩,同时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手部卫生,遵守公共交通有关疫情要求。

3、打部分为实质性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其它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2-5807951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08号 

2、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1 

邮箱:ajzfcg@163.com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商会大厦A座8楼808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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