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安吉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4-2025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JKJ2023-017)进行公开征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30时前送达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A座8楼802办公室);也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ajzfcg@163.com。联系电话:0572-5129120,联系人:姚先生。
一、意见征询编号: AJKJ2023-009
二、征求意见范围: 1、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 2、采购需求是否表述明确,有无歧义,或更好表述方式; 3、计价及评审标准是否合理,有无具有明显倾向性和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3-11-17
2、意见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或者电子邮件形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联系人: 姚先生
5、联系电话: 0572-5129120
6、联系邮箱: ajzfcg@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ajzfcg@163.com)。外地单位可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中心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