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安吉“两山”未来科技城环湖科创中心建设项目(三号地块)EPC总承包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 2307-330523-04-01-617671 文件批准建设,拟通过 EPC总承包方式 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吉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 A330523070000507900100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6700 万元。
建设规模:三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旅馆、餐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91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681.7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7368.86平方米。单体建筑共有12个,其中孵化中心主楼1栋(15F),主要屋面结构高度74米;办公A户型3栋(5F)、办公B户型3栋(4F)、办公C户型3栋(3F)、垃圾房1栋(1F)、配电房1栋(1F)。地下室一层,主要功能有机动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商业用房等。本项目主要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以及钢管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与悬挂结构相结合的结构体系。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灵峰中心湖周边。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9493.5006 万元。
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应用(BIM)、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要求在已完成审批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建筑、结构、钢结构、抗震支架、建筑电气、精装修(地下室、孵化中心电梯厅及一楼大堂)、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设计、弱电及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泛光照明、基坑与边坡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配套市政及综合管线(包括红线外至市政接口部分)、景观绿化、无障碍、绿色建筑和节能、海绵城市、标识标牌、电梯、汽车坡道、车库、无障碍、消防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光伏发电、BIM系统和其他设计专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设计工作。不包括三网合一和信号覆盖及5G、供水、燃气、电力专项等专项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
2.2.3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基坑围护、土石方、结构、钢结构、建筑、安装(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等)、抗震支架、精装修(地下室、孵化中心电梯厅及一楼大堂)、电梯、建筑幕墙、泛光照明、弱电及建筑智能化、标识标牌、配套市政、景观绿化、室内综合管路(含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充电桩等预留预埋管线施工)、无障碍、汽车坡道、非机动车库、光伏发电、海绵城市、BIM(地下室围护工程、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室内综合管线工程、地下室综合管线工程 、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燃气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外立面亮灯效果展示等)等施工。还包括与精装修、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招标人的现场办公、临时建筑的搭拆等)。
2.2.4.总承包管理及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1.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勘察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燃气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BIM技术使用、管线迁改配合、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测绘、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服务工作。
2.2.5从方案设计批复完成至交付验收完成上述所有的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计划工期: 536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 9 月 30 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开始计算EPC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3 月 18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地方性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③工程质量目标:本项目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协议还需明确:1.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联合体协议版本需经招标人最终确认,招标人有权就其中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并由其拟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并由其拟派;
3.8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由其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1)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投标。(2)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起(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通过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123.15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5352835,0572-2220028;CA 锁办理: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123.15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 标后履诺考评要求
6.1本项目纳入标后履诺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其他人员按业主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12 日 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市域一体)—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发布。
(http://123.153.1.133:422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0.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72-530003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祥和路浦源铭楼
联系人:顾工
电 话:0572-7785008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8月11日